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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
老王跟LIN為了參加一個活動前往朝馬搭車
於是將機車停放在朝馬車站附近的停車格內~
活動結束回到朝馬時大約八點多將近九點
因為車子有停在公用停車格裡
所以一定會收到像這樣的一張停車繳費單
使用者付費,這點很合理
但是老王要將機車牽出來時卻突然發現車尾出現了一個不明物體
這...
媽啦!!!竟然出現了第2張停車繳費單了
我不是只停一天而已嗎???
換個角度來一張合照
再一張合照
看這篇文的正義魔人不要跟我靠北說我機車停在2個格子中間
那是我要拍照方便移出來的
收費的牌子規則上寫得很清楚
每日計次收費,不是每小時
最令人生氣的是在這等了將近半小時都找沒看到收費員
打上面的電話也沒人接
只有語音
2張停車繳費單上的時間
一個早上就來開,另一個是下午4點半
都不是晚上來的
所以我也沒辦法替這位王建勛先生解釋說是因為天色昏暗看不清楚才開錯的
所以我只能幫你解釋成:應該是台中市政府為了幫助弱勢團體
所以大量招募視障人員來當停車收費員吧~
眼睛不好,還要做這種在大馬路上走的工作,真是辛苦你了
早上開的停車單特寫
下午開的停車單特寫
雖然20元是小錢,
但是在朝馬周遭停過車的都知道
那邊停車量的龐大
每一台若超收20元,一天上百台這數量也很可觀吧
也不禁令我懷疑像上面這台的不知道會被超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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