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
老王跟LIN為了參加一個活動前往朝馬搭車
於是將機車停放在朝馬車站附近的停車格內~
活動結束回到朝馬時大約八點多將近九點
因為車子有停在公用停車格裡
所以一定會收到像這樣的一張停車繳費單
使用者付費,這點很合理
但是老王要將機車牽出來時卻突然發現車尾出現了一個不明物體
這...
媽啦!!!竟然出現了第2張停車繳費單了
我不是只停一天而已嗎???
換個角度來一張合照
再一張合照
看這篇文的正義魔人不要跟我靠北說我機車停在2個格子中間
那是我要拍照方便移出來的
收費的牌子規則上寫得很清楚
每日計次收費,不是每小時
最令人生氣的是在這等了將近半小時都找沒看到收費員
打上面的電話也沒人接
只有語音
2張停車繳費單上的時間
一個早上就來開,另一個是下午4點半
都不是晚上來的
所以我也沒辦法替這位王建勛先生解釋說是因為天色昏暗看不清楚才開錯的
所以我只能幫你解釋成:應該是台中市政府為了幫助弱勢團體
所以大量招募視障人員來當停車收費員吧~
眼睛不好,還要做這種在大馬路上走的工作,真是辛苦你了
早上開的停車單特寫
下午開的停車單特寫
雖然20元是小錢,
但是在朝馬周遭停過車的都知道
那邊停車量的龐大
每一台若超收20元,一天上百台這數量也很可觀吧
也不禁令我懷疑像上面這台的不知道會被超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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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好誇張有這回事
哀...... 老王總是會遇到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 我都想幫老王發一篇莫名其妙文了
呵呵~~我看那一台根本是報廢了...@@~
像那種的應該可以直接拖去回收場了我覺得 在那邊停著收費員只會一直開單, 浪費紙張,又浪費停車格, 萬一別人找不到車位他又浪費了別人找車位的時間!!! 要是我,我一定把那台車壓成可以賣錢的廢鐵= =
上次也有看到一台..上面釘滿了單子~~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提倡, 『如果有車上面釘滿了10張停車單, 只要這樣,拿著停車單向相關機關報備,所有資源回收的都可以來直接把車子帶走, 壓成廢鐵也沒關係~~~』
應該可以申訴吧~
電話打了都沒人接 等了半個多鐘頭也沒看到收費員 真的氣到才PO這一篇的
應該可以附上照片,討回這20元吧
只是覺得很氣, 氣的是如果大家都默默繳這20元, 那繳的人到底有多少?! 他們又多賺了多少!!! 那多賺的錢呢?! 明明很多東西都有多賺, 那財政為什麼還會不足?! 越說越氣,都想移民了我=ˇ=
唉啊,不要為這20元而移民吧,說不定移過去那邊的停車費是40元哦
其實重點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從這小事就知道政府在做事都沒有一點規則 任憑底下的人亂搞 到最後倒楣的還是小市民 以這事件來說 若是有規劃統一停車券放置的位置 而不是讓開單收費的人隨意亂放 就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了 連這樣的小事都有這樣多不同的做法沒有統一的準則 真的很令人質疑政府的行政能力
太誇張了吧!! 那個開單的人真是不認真(還是說根本太認真了="=)
是停車處都沒有統一作法 變成一個放前面一個放後面 大家都亂收